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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三大考量 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三大考量
 来源:今日中国 作者:任鸿斌

  自从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推动与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中国与部分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与一些毗邻国家签署了地区合作和边境合作的备忘录,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上合作等领域,推进了一批重点合作项目。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已在稳步推进之中,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国家、更多的企业融入到“一带一路”的建设之中,并构筑起全球经济互利合作新通道。
  “一带一路”为世界经济注入正能量
  金融危机迄今已经7年,但全球经济仍未见明显复苏迹象。不久前,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2015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从3.1%下调至3.0%,全球经济仍面临深度调整压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表示,全球经济仍然面临下行风险,而如果风险出现叠加,全球增长前景可能受到影响。历史经验证明,每一轮经济危机的复苏,都需要新增长点带动,但目前来看,新增长点还在孕育之中。因此,加强多双边合作,实现各国经济的优势互补,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间相互扶持,共同发展,是全球经济重拾增长的最有效方法。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一直在积极努力,促进全球经济复苏。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目标,中国领导人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希望通过加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让各国分享中国对外开放的红利和经济发展成果,并构筑起全球经济互利合作的新通道,为全球经济复苏和新一轮增长厚植动力。
  据测算,“一带一路”国家外贸依存度36%,远高于同期25%的全球平均水平。2015年1-8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额达到4853.7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突破2.5万亿美元。2015年1-8月,中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额合计107.3亿美元,同比增长48.2%。“一带一路”建设对沿线所有国家都将产生积极影响,沿线各国可以将自身的发展规划与“一带一路”建设结合,扩大贸易规模和双向投资增量,推动各自产业、市场、项目对接,发挥各方比较优势,培育合作新优势,构建合作新平台。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对世界经济的贡献尤其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构建国际大通道。中国推动设立的亚投行、丝路基金将为建设“一带一路”的陆上国际大通道和海上运输大通道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中国政府也鼓励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有需要的国家建设高铁轨道,建设海外驿站等。根据世界银行2014年的研究报告,中国的高铁建设成本仅为发达国家的2/3。如果能建成“一带一路”的高速铁路网,按照高铁每小时300公里的运行速度,亚洲国家大部分城市都可以在高铁的一天经济圈之内,亚洲与欧洲、美洲之间也在高铁两天经济圈之内。此外,沿线国家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
  其次,构建合作大平台。“一带一路”倡导的合作方式不拘泥于条约或机制性合作,可采用灵活的双边或多边、本区域或跨区域、金融、贸易、项目等多样化、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方式。平台是合作的载体,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已建立起了一些合作平台。在交通运输方面,建成了中国和俄罗斯、中亚国家以及缅甸的油气管道。中国与欧亚铁路货运班列,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澜沧江-湄公河航运等,这些平台将进一步拓宽合作方式,同时还将根据“一带一路”走向,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将积极推动跨国产业链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建立沿线国家间的金融监管合作平台、科技合作平台、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平台等。
  第三,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规模、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2015年9月,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递交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成为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也将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便利化,加强与沿线国家间的信息交换、海关、认证等方面的合作。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同时,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随着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推进,贸易投资环境的改善,“一带一路”国家间的贸易投资规模和水平都将获得明显的提升,各国国民都将享受到贸易投资带来的福利。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优先合作领域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项目合作已见到成果。2015年4月,由“丝路基金”投资的巴基斯坦水电项目已经落成,这座电站由中国公司承建,装机容量720兆瓦,年均发电量约32.13亿千瓦时,有望缓解长期严重制约巴基斯坦经济发展和困扰民生的电力短缺问题。中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国等亚洲国家,俄罗斯、乌克兰、阿尔巴尼亚、匈牙利等欧洲国家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正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积极规划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建设。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各层次,各领域的合作会全面展开,并将给沿线国家带来更多贸易和投资机遇。中国与沿线国家可以优先合作的领域并非只局限于基础设施建设,从经济互补性来看,中国与沿线国家优先合作的领域会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源禀赋特点各有侧重:
  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一是加强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对接欧亚经济联盟发展战略,推动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建立;二是继续推动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项目建设。该园区总占地面积91.5平方公里,将发展成为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精细化工、高端制造和仓储物流等产业为一体的工业制造型园区;三是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可以在油气勘探开发、石化产品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物流运输、旅游、电信等领域加强合作;四是联合构建从研发、开采、技术服务、生产处理、管道建设到销售、油气输送的石化产业链,从农产品种植、深加工、包装到进出口的农业跨境产业链。
  与南亚国家:南亚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地区,“一带一路”建设将使中国与南亚国家的合作达到新的高度。一是继续办好中国-南亚博览会,使之成为中国与南亚扩大合作的多边外交、贸易合作、投资促进和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办成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二是继续推动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目前中巴走廊正在推进一批巴方急需的水电、火电、太阳能、风电等能源项目,走廊建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逐步显现;三是扩大中国与南亚经贸交流的规模和层级,提高中国与南亚国家在海上资源、水电能源、港口建设及金融、制药、通信等高附加值产业方面的合作水平;四是加强对锰矿、铬铁矿、重晶石、岩盐、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合作;五是继续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包括斯里兰卡港口城建设,印度古吉拉特邦和马哈拉施特拉邦的综合工业园区建设等。
  与东南亚国家: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建立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目前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境外投资的第一大市场,中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地,中国与东盟全面建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预计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将达到1万亿美元。借助“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将更为紧密,一是加强在政治、经贸、互联互通、金融、海洋、安全、社会人文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扩大在金融、高新技术、绿色产业等新兴领域的合作,加强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环保、海上联通等海洋产业的合作;二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加快完成谈判进程,提高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三是建设一批经贸交流合作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发挥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的作用;四是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跨国产业链建设,形成制造业的梯次合作;五是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提高协议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六是深化中国与东盟银行联合体(CAIBA)的功能,创新合作模式及服务方式,可考虑该联合体与丝路基金、亚投行等金融平台的合作与衔接。
  与欧洲国家:中欧产业具有较大的互补性,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目前可优先合作的领域,一是与欧洲国家在智能装备、机器设备、核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字经济等领域展开合作;二是加强新能源、钢铁等领域的产能利用与合作。中欧企业间可以加强技术、品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三是提高中欧班列的运行效率和效益。中国至波兰、德国、西班牙等国的中欧班列超过20条线路,相比海路运输可缩减至少15天的运输周期,中欧班列有望发展成为东亚通往欧洲的新商品运输大动脉;四是根据2015年6月中国和匈牙利共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逐步推进匈塞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全面落实中国同罗马尼亚、捷克签署的和平利用核能合作文件。
  与非洲国家:非洲国家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中国秉持平等相待、团结互信、包容发展、创新合作的原则发展中非关系,积极帮助非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发展能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与非洲可优先在下列领域展开合作:一是建立三大网络,推进六项合作。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访问非洲时,提出中国要帮助非洲建立三大网络,即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和区域航空网,以及中非要在六个方面加强合作,即产能合作、金融合作、减贫合作、生态环保合作、人文交流合作、和平安全合作;二是全面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的成果,打造中国与非洲重要的交流合作平台,迄今为止已经召开了六届部长级会议,达成了许多务实的合作成果;三是加大能源合作,中国目前是全球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资源等大宗商品的主要消费国,而非洲自然资源丰富,但资源深加工技术和能力较为薄弱,中非可以在这个领域加强合作,并不断提升合作层次,促进全球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四是继续推进南南合作,加大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和减贫力度,建立专项基金,帮助非洲等发展国家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一带一路”建设将给非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将给沿线各国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与阿拉伯国家:“一带一路”互利互惠、开放合作的理念为解决中东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若能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东国家将因利益纽带而彼此沟通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中阿是彼此最大的原油供应地和消费市场。“一带一路”建设将带动中阿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双方可以在资金、技术、资源、能源、市场的有效对接、优化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一是进一步提升“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影响力,将之发展成为中阿经贸文化交流的重要合作平台;二是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提升中阿务实合作层次;三是加快推进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的自贸区谈判进程,中国企业可以加大对阿拉伯国家能源、石化、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与阿拉伯国家加强产能合作,推进阿拉伯国家工业化进程;四是阿拉伯国家也可以利用其伊斯兰金融的优势,加强与中国在离岸金融、伊斯兰债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金融领域的合作;五是中阿清真食品产业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双方可以在清真产品标准认证、经营信息、资金融资、工艺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中国企业可以参照阿拉伯国家的清真食品标准,提高清真食品生产能力和质量,阿拉伯国家也可以利用中国的电子商务平台,扩大与中国的清真产品进出口贸易。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一带一路”的对接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都是国家战略,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主战略,要实现两个战略的对接,既要从本地区考虑,也要从国家战略考量;既要从自身的发展需要考虑,也要从沿线国家的需要考量,具体应做好五个方面的对接:
  一是FTZ和FTA的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自主开放”的FTZ,“一带一路”是“以我为主”的开放,最终还是要通过FTA的形式才能实现与沿线国家的实质性合作。因此,从国家战略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和部署,包括法律体系的构建等。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试验比较成熟的一些举措,包括金融创新、负面清单、服务业开放等可以直接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FTA中复制。如能做好这两方面的对接,就可形成内外相互支撑的效应,真正打通对外开放的空间和腹地。
  二是地区与地区的对接。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各有区域特点,也都有与“一带一路”沿线合作比较多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可以选择重点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把某些方面的合作做到极致。尤其是要了解合作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需求,实现互补性合作。如哈萨克斯坦推动“光明之路”计划,涉及交通、工业、能源、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在2015到2017年期间投资90亿美元用于实施“光明之路”计划,这都是可以利用的契机。关键是要找准国家,找准合作方向,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的资源配置效应和相互辐射效应。
  三是企业与企业的对接。无论是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一带一路”,都是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要使企业成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对接的主体。一方面是支持企业走出去,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组织要利用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在审批流程、融资贷款、支付结算、信息传导、平台建设、人力资源保障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发挥龙头企业的效应,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龙头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如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建立生产基地、产业合作区等。大企业可以产生较大的效应,并带动产业链内的企业共同参与。另一方面是引进来,可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建立“一带一路”国家的产业园,吸引相关企业到产业园内投资。产业园可以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重点设立,筑巢引凤,尤其是要促进与沿线国家中小企业的合作,华商的合作,创新合作方式,以企业为纽带,形成利益共同体。建好境外合作区可以将一些资源引进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形成联动发展的效应。在境外合作区,都可以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一些经验进行复制。
  四是项目与项目的对接。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都需要设计出一批长期和短期项目,项目可以在试验区内,也可以在“一带一路”国家,甚至可以与沿线相关国家共同建设一些大型项目。对于项目的设置和选择,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中,对于“一带一路”建设,明确提出鼓励较高技术水平的核电、发电及输变电、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行业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投资。支持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办厂。开展农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深度合作。深化能源资源合作,加强海洋经济合作。可以在这些领域设置一些项目,鼓励试验区的企业利用政策优势和金融支持优势,到“一带一路”国家进行项目并购。
  五是标准与标准的对接。中国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最终目标是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所以,中国也要加强推行自己的标准,实现中国标准的国际化。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都会有一些认证标准,包括检验检疫标准等,可以先进行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标准对接,将这些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然后,将这些标准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进行对接,先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国家建立统一的标准,如通关一体化标准、产业行业标准、物流运输标准、跨境电子商务标准等,随着合作国家的增多,再将标准推广到整个沿线国家。当然,标准的制定相对容易,甚至可以和相关国家商讨共同建立标准,但标准的执行需要加强,尤其需要重视信用的问题。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先把自身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然后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国家间的信用流,这种信用流也可以带动资金流、人流的畅通。
  有学者认为,当前世界经济难以走出危机,根本原因是经济理论的缺失和经济理念的落后,“一带一路”倡议为全球经济发展和经济合作注入新的动力,其发展理念将丰富传统经济发展合作理念,为世界经济增添更多正能量。正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所言:“一带一路”不是中国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希望更多的国家能够参与到这个大合唱中,希望更多的企业、更多的民众能够分享合作成果和合作红利。相信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将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更多中国动力,更多的国家在分享中国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将获得新的增长量能,并形成合力,推动世界经济重新迈入新的增长轨道。
 
  任鸿斌 商务部研究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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